品牌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它的存储器功能,
它存储商誉、存储形象、存储文化……
品牌就是一个创造、存储,
再创造、再存储的经营过程。
它始终追求递增。
在正常的经济秩序下,
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,
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,
消费者主要的消费对象是品牌产品。
当菲利浦·莫里斯公司(万宝路香烟的拥有者)花了129亿美金买下卡夫Kraft食品公司(旗下拥有果珍、奥利奥、乐之、麦斯威尔等品牌)的时候,会计师结束审计工作,一结算才发现卡夫的工厂、设备等有形资产只值13亿美金,其他的116亿美金都是品牌、行销通路等无形资产。
■ 但凡伟大的企业与产品都有伟大的品牌形象设计在做支撑,二者无法说清谁先谁后。比如可口可乐、迪士尼,它们的品牌视觉形象几乎与企业、产品同步推出,并且一直就那个样。好的品牌视觉设计就是无声的营销,并且全天候的工作。
■ 杰克·韦尔奇通过群策群力的方法开创了通用电气公司的品牌新文化,使之能够接受来自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地方的创意;消除了官僚主义。
■ 无论是个人还是品牌,在满足最原始的需求后,都需要在发展中追求自身价值的升华。兰德、麦肯锡和国际管理咨询公司的一项调查表明:之所以世界500强中的众多强势品牌能长久保持旺盛的活力,原因在于:他们善于给自己的品牌注入文化活力。
■ 在一些强势的品牌文化引导下,品牌拥护者会与它一起成长。耐克(NIKE)所倡导的田径、篮球等运动吸引了几代年轻人对它的痴迷。很多人是出于对NIKE品牌产品的喜爱而参与了从前很少参与的体育运动。而即使不喜欢运动的人穿上它的产品也备感舒畅——品牌特征散发出来的文化魅力所致。